等到我再次醒过来,已经是晚上了。
方写忆和小路都在旁边。
这一次我比之前清醒一些,我问:“我怎么了?”
小路非常善良地伸出手来弄来弄我的头发,安慰道:“你没事。”
我又抬头看方写忆,方写忆又靠着窗子吹着夜风风情万种,他回头淡淡说:“你刚刚昏倒了。”
风可能比较冷,他拉了一下领子,又说:“你别没事老是上蹿下跳的以为你现在就算捡回一条命了。”
我愣了一下子,然后我才反应过来虽然我自杀没死,但是现在仍然是个绝症的病患。
我禁不住有点哭笑不得,原来我被老天爷折腾了那么久还没折腾够啊!
“医生说,手术还是早点做比较好……”小路看着我,眼睛一闪一闪像纯洁善良的小鹿。
可以,做吧。大风大浪都过来了不至于阴沟里翻船吧。
我记得是找到了适配者的,不要告诉我这方面又出了什么状况,把我这次死而复生变成最后的回光返照。
我觉得老天爷要是想玩我也不至于那样玩,太没创意了。
(橙子:我觉得亲妈想要玩你也不至于那样,确实太没创意。)
“那就早点做啊。我可以做,有什么问题么?”不就是把我的骨髓掏出来换上别人的么,虽然听起来恶心了点,但我还是大义凛然,非常勇敢。
“肖恒……”小路还是小鹿一般可怜兮兮地看着我,欲言又止。
“小恒,”方写忆说:“不是那么简单的。你有没有想过万一出现排斥怎么办?”
我当然没有想过,我一直以为白血病虽然是绝症,但是只要找到骨髓移植捐献者就皆大欢喜,夏明修不就是这样活下来了么?
“以你的状况,只有一半的几率能够成功。”方写忆面无表情,但是已经不自觉地开始找他的烟:“万一出现排斥,你就马上完蛋。你要是好好疗养,说不定还能拖个三五年……”
哈,原来还有这么一说。
原来到了现在还不算是皆大欢喜啊。
我私底下已经开始心虚了,我好好的善良正直的一个人,伤天害理的事情干得真的不多,怎么一辈子就能搞出这么多事情来,搞得我周围的人个个惶惶不可终日。
三五年啊……我这么贪心的人,三五年自然不可能是我满足的,但是现在摆在我面前的是完完整整的三五年对完完整整的一辈子或现在就死。
这是一个两边都食之无味的赌局。
三五年,洛予辰肯定对我特别关爱特别照顾,我会被伺候得特别幸福,但是对我身边所有的人绝对是场空前的灾难和痛苦。
我还没那么自私。
但是一辈子呢?人人都觉得一辈子肯定比三五年好多了,但是变数也多啊。
谁知道一辈子有多久,能保证明天彗星就不会撞地球么,能保证有些高高在上的人能对着你这张算不上非常有魅力还在一天天变老的脸天荒地老至死不渝么?
况且还冒着一半马上就死的危险。
给我的两个选项里居然没有一个能够给出一种令人满意的,还好意思让我选。
“洛予辰呢?”我问,想到他才突然发现我从醒来就没有见到他。
“外面坐着呢。”小路哼了一声,没好气地说。
“小路硬赶出去的,”方写忆笑笑说:“我叫他进来。”
小路明显对方写忆的行为不满意,想命令他不准却又没有。
洛予辰的脸上带了几道青黑的瘀伤。他进来低着头走到我床前,轻声说:“肖恒,对不起。”
我当时就有点控制不了胸口的酸涩,我把他拉下来,慢慢抱住。
我们洛大明星用来吃饭的脸,是谁这么嚣张连这个都敢伤,也不怕被FANS围殴。
他埋头在我的颈项间,好像一直温柔的小猫,慢慢蹭着。
脸上的伤肯定是在我昏倒之后被小路他们打的,因为他们觉得那一定是当时十分凶恶的洛予辰造成的。
为什么明明不是他的错我身边的这些人却总是拿他来当出气筒,为什么明明不是他的错洛予辰却还是容忍他们的错怪和伤害。
看着我心疼洛予辰,小路坐在床边愤愤不平,方写忆则是靠着窗户看蓝天,清明的了然。
我在洛予辰耳边轻轻说:“洛予辰,我会去做手术的。”
他重重地点头,磕到我的肩骨上,碰地一声。
我说:“我好了以后,你只准和我在一起,每天要吃我煮的饭,喝我泡的茶和牛奶,每天要亲我一次,不准随便跟别人乱跑,晚上十二点之前要回家,晚上睡觉的时候我可以准你开着台灯。”
他拼命在我肩膀上捣蒜一样地磕着,然后我总算感觉到了滚烫的水滴顺着我的肩膀流下去。
手术就定在我醒来一周之后那个周日,没有人有什么异议。
我的想法很简单,早点治好,省的我天天看洛予辰强颜欢笑看得我腻味。
中间要说发生了什么的话,就是夏明修来看了我一次。
他来的时候洛予辰正好帮我到超市买饼干,小路和方写忆两个人去吃中午饭,不用和洛予辰碰面,夏明修好像松了一口气。
他跟我面对面坐着,其实可能因为本来就不是那么熟,或者因为之间那么多年的纠葛,总之我觉得还是有些尴尬。
我一定是要跟他道歉的,但是我得等到全好了以后再好好跟他说。现在这样的话不伦不类就像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一样,听着没诚意,没多大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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